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思唐镇动物产地检疫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思唐镇动物产地检疫实施方案
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推动我镇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提升我镇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动物防疫法》及其它有关动物检疫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上级动物防疫工作会议要求,开拓创新,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新思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有新突破,从而促进我镇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依法实施临栏检疫,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社会散养户实际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三、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管理模式
(一)规模饲养场的产地检疫
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检疫员负责,直接实施临栏检疫,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二)社会散养户的产地检疫
必须充分发挥协检员的作用,由协检员协助开展社会散养户的临栏检疫,并给予协检员适当的经济报酬。
采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检员”的模式,即由协检员实施临栏检疫,镇农业服务中心检疫员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镇农业服务中心检疫员与责任片区协检员组成一个检疫组,检疫员对协检员承担管理责任。
对申报检疫的动物,由协检员实施临栏检疫,出具《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养殖户凭《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换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养殖户或经验者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售、运输、交易、屠宰等。
四、动物产地检疫方法和要求
(一)建立规范、动态的动物产地检疫档案
协检员对辖区内饲养的畜禽逐户、逐头、逐只分类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簿。定期巡查,随时掌握辖区内畜禽饲养情况的变化和防疫情况,实行动态的养殖档案管理方式。
(二)报检
动物产地检疫实行报检制度。养殖户至少提前3天向本村(社区)动物防疫员提出临栏检疫申请,动物防疫员在接到报检后的3天内到申请报检养殖户对需出栏的动物实施临栏检疫,对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养殖户凭《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3天内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换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交纳检疫费。
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出证条件:
1、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免疫在有效期内,群体和个体临床健康检查合格。
猪、牛、羊应佩戴畜禽标识,免疫档案齐全。
2、种用、乳用动物,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疫病监测,并达到规定要求。
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检疫报检方式、联系电话向社会公示,并直接告知养殖(场)户,以便养殖(场)户报检时使用。
(三)巡检
实施“巡检”是开展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关键。充分调动检疫员和协检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不报不检的被动局面,主动巡回出检。检疫员和协检员要根据动物产地检疫档案,随时掌握辖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准确地估算畜禽出栏时间,在出栏前提醒养殖(场)户报检,从而主动出检。要加大对畜禽中介组织、经纪人的管理力度,根据他们提供的畜禽出栏、销售方面的信息,主动出检。
(四)具体操作方法
动物产地检疫报检时间、报检所需材料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出具条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动物产地检疫应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程等检疫标准、规程的规定实施。检疫员出具产地检疫证明时,应回《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并粘贴在存根背面,协检员出具查验报告单时,应以实施了强制免疫和佩戴免疫耳标为依据。实施产地检疫后应及时登记,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和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实施产地检疫时,可同时对运载工具实施消毒,并出具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五)产地检疫收费及票证的管理
产地检疫要严格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检疫费、消毒费。对于用于屠宰的生猪的产地检疫,全镇统一收费标准为3元/头。 检疫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执行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制度。
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派专人负责检疫书证的领取、保管和发放等工作。要建立检疫书证领取、发放专账,详细记载领取人、领取日期、领取数量、领取书证名称、书证编号等内容,账目清楚,手续齐全。
检疫员和协检员不得持有明显多于其工作量的产地检疫证明和产地查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员、协检员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来领取使用的检疫书证存根,实行以旧证存根换新证。旧证存根应按规定期限统一保管,以便监督检查。
产地检疫证明不得转借其他检疫员或协检员。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检疫证明丢失的,要逐级上报,同时,对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发现检疫证明记载的检疫动物品种、数量与检疫证明存根记载的检疫动物品种、数量不符的,要同时责令检疫员、协检员按规定实行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疫档案和各种记录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明确检疫员、协检员的职责范围和责任区域,并上墙公示,同时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完善各项动物检疫规章制度,如产地检疫工作制度、检疫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检疫档案管理制度、检疫收费管理制度、票证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管理制度等,使检疫员和协检员的日常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其检疫行为,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检疫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检疫员和协检员的培训工作。结合《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对检疫员、协检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检疫员、协检员的职责,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二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兽医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以及信息、网络、档案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加动物防疫、检疫知识储备,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四是要加强检疫操作技能的培训,做到检疫操作熟练、准确。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讲解、知识竞赛、检疫技能大比武等多种方式,真正讲究实效、达到培训的目的。通过培训,培养其自我学习、提高的能力,打造一支专业过得硬、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学习型检疫队伍。
二要建立考试考核制度。要引入激励机制,在每次培训后或不定期举行闭卷考试、现场检疫操作抽查。要建立检疫员、协检员考核档案,除对其日常工作、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实行考核记分登记外,还要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并以此考核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对业务素质差、不能胜任动物检疫工作的要离岗学习或予以清退。
(三)加强宣传工作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方式以及检疫员、协检员防疫、检疫、走访、调查等时机积极进行宣传,使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检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逃避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法律后果。尤其要抓好对规模场、养殖大户、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的宣传工作,可举办规模场、养殖大户、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培训班,培养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二是要将检疫报检点、报检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地向社会公布、宣传。
(四)加强督查、业务指导,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协检员的检疫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业务指导。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特定区域和特定检疫员和协检员进行定点、定期例行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或及时汇报,研究解决。对于只出证不检疫、只检疫不出证、不回收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直接出具检疫证明(镇农业服务中心直管的规模场除外)、异地检疫、屠宰场门前补检或变相补检以及买卖检疫票证等顽疾一经查出,坚决要严肃处理。
(五)抓动物检疫工作典型,以点带面。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探索、总结,对好的经验要认真推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解决和完善,对爱岗敬业、专业突出、检疫规范的优秀检疫员典型和“职业道德好、专业技术好、完成工作好、为养殖户服务好、社会形象好”的“五好”协检员典型要予以表彰,进而带动整个检疫队伍素质的提升。
(六)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职能,强化逆向监督。
搞好动物检疫工作,离不开监督执法的支持。对于逃避检疫、拒绝检疫的违法业户和经纪人,建议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坚决处罚,从而达到以监促检的目的。
样单:
存根
思唐镇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
思唐镇村(社区)号
农户姓名:
农户住址:村(社区)组(小区)
报检动物品种:报检动物数量:
报检动物用途:
报检动物耳标编号:
报检动物重大动物疫病是否免疫:
报检动物临床检查情况:
临检动物防疫员签字: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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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
思唐镇动物产地查验报告单
思唐镇村(社区)号
报检农户姓名:
报检农户住址:村(社区)组(小区)
报检动物品种:报检动物数量:
报检动物用途:
报检动物耳标编号:
报检动物重大动物疫病是否免疫:
报检动物临床检查情况:
临检动物防疫员签字:
20 年月日